October 31, 2011

啟蒙思想與基督教信仰

一向對西方思想史有興趣,不為甚麼遠大志向,只想明白是甚麼導致今日這樣的光景。

這一科其中一份作業是閱讀報告,同學輪流負責其中一部分。恰巧我負責啟蒙運動的前部分。雖然只是十分簡約的描述,也足以滿足自己的好奇。


啟蒙時期世界觀的大致輪廓
(Contours of the Enlightenment Worldview)

儘管啟蒙運動始於 17 世紀,中世紀的世界觀卻早於 14 世紀時候已呈現瓦解的跡象。

中世紀的世界觀大致可以理解為一個五層的架構:最底層是動物、植物及事物,之上按次序是百姓、君王與貴族、教會,最上層是神。萬物按此次序層層臣服。任何個人或群體都須服膺於這個神所設計的神聖社會架構,以此保持他們與神、與教會、與君王的關係,不可輕易逾越。

然而一系列歷史事件的發生漸次地改變了這個架構。先是文藝復興及宗教改革導致教會在這個架構的效用消失。接著是革命年代(主要是 18 世紀),將君王與貴族從這個架構中剔除。之後的科學年代,就連神也很大程度地從這個架構被移走。人們前所未有地發現,不理會神和教會他們也可以生活得蠻不錯。然而,失去了上層的所有,人們自此轉而從下層的動物、植物及事物中尋找生命意義與真諦。

整個歷程是逐漸地發生的。先是哥白尼、伽利略等引進嶄新的思維方式,加上後來的洛克、斯賓洛沙、萊布尼茲、牛頓等的出現,啟蒙運動的世界觀就被鞏固起來。培根的經驗主義(Empiricism)及笛卡兒的理性主義(Rationalism)可說是啟蒙運動的兩個主要特徵。兩者都建基於「人的理性有某程度的自主性」這個前題之上。儘管他們沒有想過自己的理論對基督教信仰有任何破壞,但接續他們之後,科學卻日漸被視為與信仰是對立的。

以下從七方面勾勒出啟蒙典範的輪廓:
一﹑理性時代:人的理智從自然而來,是獨立於傳統的規範及假設,屬於人類所共有而不應被「信徒」獨佔。

二﹑「主體客體」的運作架構:大自然成為被分析的對象(客體),而且著重部分而非整體。就連人類也成為「客體」,以各種不同角度來被研究分析 。理性不再有限制,人發現自己的能力,並且發展出一份無比的自信,認為物質世界可以被操縱及利用。加上科技知識不斷進步,人甚至認為自己不再受物質所限,反而可以改變它,並藉此得到新的自由,從而提升人類的尊嚴。

三﹑排除科學的目的並引進直接因果論:科學不需為目的而存在;世界從何而來、為何存在,這些對科學來說是無意義的,科學家們也沒有興趣知道。相反地,科學假設一個直接的、撞球式的因果論,果是可以解釋、預測的。不變的數理定律保證了預期的結果。人可以完全理解及掌控一切的程序,於是人的心思成為主宰及啟導者。

四﹑相信進步:橫渡重洋發現新大陸成為可能,西方各國相繼發展殖民地以示他們對世界的擁有權。他們自信可以改變命運,自視有能力按自己所想的改變世界。這份信念是基於『現代化』的理想,就是認為發展是必然的、是循序漸進的過程,在每一種文化中也會發生,而且假以時日,均富公平的世界就會來臨。

五﹑科學知識是事實、客觀及中立的:一個信念的真實與否只在乎它是否有證據來證明。事實是不受它的觀察者影響的、是客觀的。與「事實(fact)」相對的是「價值(value)」,那是以意見或信念為基礎的,是關乎喜好與選擇。宗教就被編派到「價值」的範疇,被貶謫到個人意見的私人空間,與「事實」的公眾領域劃分開來。

六﹑原則上所有問題都可以被解決:問題尚未解決只因為仍有許多事實未被掌握。隨著觀察資料的累積,科學將會不斷進步,終有一日人類可以按照他們的形象和心意重新塑造這個世界。

七﹑人類是被釋放的、自主的個體:所謂自主是相對於中世紀時認為人需要立於與神和與教會的關係之中。個人變得重要,並且成為人們興趣之所在。

啟蒙運動最中心的信念是對人類的信心。認為人類自由追求個人幸福快樂所引發的競爭會帶來人類的進步。這種自由,起初只想按自己喜好而生活,後來發展成為民主制度中不可侵犯的權利;個人的自我滿足被捧成為至神聖的教條。每一個人都應該容許其他人按照自己的喜好去生活及思考。個人從被神和教會監管之下得到釋放,不再需要教會給予他任何頭銜或階級。人人生而平等擁有平等權利,不過這個平等的信念並非來自信仰,而是自然而然。於是一方面人比神更重要;但另一方面,人基本上與其他動、植物沒有兩樣。

啟蒙運動與基督教信仰
(Enlightenment and Christian faith)

啟蒙時期一個主要的特徵是極端的「以人為中心」。在啟蒙時期之前,宗教的影響遍及人生活的各個層面。但啟蒙運動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架構。這個時代普遍的概念是「無神論」的。故此,儘管這個時候基督教仍存在,但她已經再不能安靜地存在,必須為自己發言辯證。基督教信仰遭到嚴厲的攻擊及質疑;而曾經被視為人類存在根源的啟示(Revelation),現在需要證明自己的真實(由此產生了護教學這一門學科)。

然而,啟蒙思想本身並不否認基督教的存在,不過它將基督教絕對性的主張相對化。到 17 世紀時,基督信仰變成眾多信仰的其中之一,她比起其他宗教頂多只是「相對地」比較優越而已。當然基督教並沒有消失,她在普世仍然遍傳,這有著它特定的因素。但值得我們留意的是,基督教自啟蒙運動以來已經產生很大的變化,而儘管她竭力抵抗啟蒙思想的洪流,其影響仍然深遠。

綜合起來,啟蒙運動對基督教的影響,大致有七方面:
一﹑理性在神學的領域也變得極其重要。神學家們自辯:神學也是科學,不同之處只在於研究的對象,而不在方法和起點。然而過了一段時日,科學家就發現他們沒有任何位置可以留給神。以前認為人的存在是源於神,現在則反來認為神的存在是人賦予的;人已經成長,不再需要上帝。

對於這一點,教會及神學界有五種回應:(1) 將信仰與理性分割,信仰定位在人的感覺和經驗。(2) 將信仰私人化,將宗教劃地自限在狹小的空間,只是私人事務。(3) 宣稱神學本身也是科學。(4) 創建基督教的社會。(5) 全面擁抱俗世,活得「彷彿沒有神一樣」 。

二﹑自然科學將主體客體截然二分的做法被引用到神學範疇;特別當學者們越來越注意到自己處身的時代與聖經時代的差距。正統派嘗試維護純正教義;及後有敬虔主義起來,主張聖言的個人化;之後是唯心論的理性化。到最後由自由主義將聖道相對化,減損為純粹歷史、只是一份與現代人無關的古舊文件。儘管不少神學學者都是為服事教會來研究神學,無可避免地他們最終都落在啟蒙運動的歷史觀及歷史方法中,將聖經文本只看作一個研究的客體。

三﹑排除科學應有的目的,並以直接因果作用來取代之。這種思維模式使人以為事情都在掌握之中,失去了對神的相信。並且只考慮因果,不尋問意義。然而,基督教信仰本身卻是對目的論感興趣的;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最終就是要尋到那分派給我們的生存意義。

四﹑啟蒙思想對「進步」的樂觀是最容易在基督教神學和現代教會裡面辨認出來的。以為基督教在此世會得到普世性得勝的想法於近代興起,且與現代思潮息息相關。有一些以為很快全世界都將歸入基督;或以為基督教的力量可以消除貧窮、申張公義。特別在一些將神看為慈悲創造主的群體,會認為神的國是從基督教持續進步而來,傳揚基督教知識就足以達到這個結果。這點主張,使得基督教越來越與西方文化和文明結盟。

五﹑啟蒙運動將事實與價值劃分,對神學帶來的影響是,人們被容許選擇他們自己喜歡的價值。各個宗教有其價值觀,基督教只是眾多選擇的其中之一。社會為宗教界存留的些微空間,都是留給那些包容度高、會自我調節適應時勢的宗教。

對這種「事實、價值」二分法,宗教界有兩方面的回應:(1) 主張基督教信仰是屬於事實而不是價值。(2) 贊同將事實與價值分開來,認同宗教是關乎價值而非事實。於是科學與宗教各有自己的領域。人可以欣然地接受現代科學的世界觀,又同時宣稱宗教的精髓是不容科學界置喙的。於是信仰成為他世的(other-worldly)事情,神的國、福音是純粹信仰的、未來向導的、屬靈的、向內的,與現世的政治、家國或世界無干。

六﹑啟蒙思想相信原則上所有問題都有可能解決。這個想法對神學和教會也是影響深遠。這個信念排拒神蹟以及一切難以解釋的事情。神只被用作「夾縫中的神」(God of the gaps):當事情未能解釋時,神就派得上用場;但他們相信這些夾縫將會越來越少。

七﹑人是被釋放、自主的個體:最立時見到的影響是極端的個人主義迅速在基督教圈子裡滲透漫延。不單如此,由於每個人都有權、也有能力認識神的啟示,教會變得不重要。而由於個人得到釋放、自主,他們可以隨時決定自己要信甚麼。

啟蒙思潮範式的衝擊遍及人類整體的生活,不單在信仰層面。幾世紀以來,它也受著各種挑戰,經歷各種演變。人們漸漸也發現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不能解釋所有問題。然而這已是一條不可逆轉的路,唯一可以做的是從中汲取教訓,然後繼續邁向下一個範式。

要指出一點是,啟蒙運動的原意是為人締造一個公平的社會、人的理性可以讓人得到幸福快樂的生活。然而事實是,啟蒙運動之後,人們卻活在前所未有的恐懼和挫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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